為扎實推動穩經濟各項政策落地見效,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不斷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推進全國特色產業示范縣建設,根據《中共青神縣委關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奮力推進幸福美麗青神建設的決定》(青委發〔2018〕13號)、《中共青神縣委關于建設全國特色產業示范縣推進機械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決定》(青委發〔2018〕14號)、《中共青神縣委關于建設全國特色產業示范縣推進椪柑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決定》(青委發〔2018〕16號)精神,結合青神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一、主要目標
以打造全國特色產業示范縣為引領,以產業扶持為導向,推動機械、椪柑、三產、電子商務、竹等產業轉型升級、優化結構、優先發展,奮力建設全國機械產業發展特色縣、全國竹產業經濟強縣、中國知名椪柑之鄉、天府旅游名縣和西部知名電商縣,促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扶持對象
對全縣機械、椪柑、三產、電子商務、竹等產業予以重點扶持。扶持對象為:一是工商注冊登記和稅收解繳關系在本縣,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經濟組織、社團、個體工商戶;二是其他符合實施辦法的對象。
三、促進農業特色發展
(一)扶持發展農村集體經濟。
1.支持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對集體經濟年收入首次達到10萬元(含)以上50萬元以下(補助收入除外)的,給予集體經濟組織1.5萬元補助;對集體經濟年收入達到50萬元及以上(補助收入除外)且向成員進行了收益分配的,給予集體經濟組織3萬元補助。補助資金只能用于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或集體公益事業建設。
(二)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2.家庭農場示范扶持。對從事生豬類產業,新獲得國家、省、市、縣級示范家庭農場稱號的,分別給予2萬元、1.5萬元、1萬元、0.5萬元一次性補助;對其他農業產業,新獲得國家、省、市、縣級示范家庭農場稱號的,分別給予1.5萬元、1萬元、0.5萬元、0.2萬元一次性補助。
3.專合組織擇優扶持。對從事生豬類產業,新獲得國家、省、市、縣級示范社稱號的農民合作社,分別給予4萬元、2萬元、1萬元、0.5萬元一次性補助;對其他農業產業,新獲得國家、省、市、縣級示范社稱號的農民合作社,分別給予3萬元、1萬元、0.5萬元、0.2萬元一次性補助。
4.龍頭企業發展扶持。對從事生豬、柑橘產業,新獲得國家級、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稱號的,分別給予40萬元、5萬元一次性補助。
5.新型職業農民學歷提升補助。對45周歲以下取得深化職業農民制度試點新型職業農民證書的青年職業農民或其務農的子女新參加農科類大專及以上繼續教育學歷提升的,在取得畢業證書后,給予一次性學費補助。補助標準:大專0.3萬元、本科0.4萬元、研究生及以上1萬元。
6.新型職業農民后續扶持。按照《青神縣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暫行辦法》標準,取得深化職業農民制度試點新型職業農民證書兩年復審合格的新型職業農民,在購買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時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為個人繳費額的50%,每人每年最高補助不超過1萬元,補助期限2年。
7.新型職業農民職稱扶持。對新取得人社職改部門頒發的初級職業農民職稱資格證書的,給予一次性0.1萬元補助;對新取得人社職改部門頒發的中級職業農民職稱資格證書的,給予一次性0.3萬元補助;對新取得人社職改部門頒發的高級職業農民職稱資格證書的,給予一次性0.5萬元補助。
(三)扶持社會化服務組織。
8.支持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以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能力提升為衡量標準,每年對全縣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進行考核評選,對前五名進行補助。第一、二名分別補助3萬元,第三、四、五名分別補助2萬元。補助資金只能用于購買設備、業務培訓等服務組織能力提升。
(四)扶持品牌創建。
9.包裝箱使用扶持。使用統一印制的“眉山春橘·青神椪柑”包裝,有溯源碼,每個紙箱補助銷售業主0.5元。
10.“二品”申報扶持。鼓勵農業業主申報“二品”,對通過農業部門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的,分別給予3萬元、2.5萬元一次性補助。鼓勵業主續報“二品”,對通過農業部門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的,分別給予1萬元、0.5萬元一次性補助。
(五)扶持新品種選育和新技術示范推廣。
11.新品種選育扶持。對新培育柑橘類新品種,以縣域內單位申報,獲得國家級、省級品種認定證書的,分別給予申報人40萬元、20萬元一次性補助。
12.扶持農業新技術示范推廣。對試驗示范推廣農業主管部門確定名錄里新技術的新型經營主體擇優進行補助,每種新技術推廣的面積連片不低于0.05萬畝,每個補助1萬元。
13.扶持建設新品種試驗示范園。鼓勵新型經營主體建立新品種試驗示范園,連片面積至少30畝(含)以上,示范品種30個以上(含),且每個品種不低于30株;安裝了智能化水肥一體化系統、鋼架大棚等,相關設施完善,示范作用明顯。按20萬元給予一次性補助。
(六)扶持農產品加工。
14.扶持農產品加工。對新投入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并如期竣工投運的柑橘加工企業,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的1%給予一次性補助。
(七)扶持椪柑銷售。
15.“椪柑銷售大王”評選。每年評選線下線上“椪柑銷售大王”,線下、線上銷售分別5人。對線下銷售1000噸以上的,按銷售量排名,第一名補助3萬元,第二、三名分別補助2萬元,第四、五名分別補助1萬元;對線上銷售20000件以上的,按銷售量排名,第一名補助3萬元,第二、三名分別補助2萬元,第四、五名分別補助1萬元。
16.出口基地備案扶持。對新通過柑橘出口基地備案的企業或者業主,一次性補助2.5萬元。
17.出口扶持。支持開拓海外市場,出口青神柑橘每噸補助100元;出口非本地柑橘,但以青神公司出口(數據留在青神)的每噸補助30元。
四、促進工業高質量發展
(八)支持現代企業培育。
18.對企業上市掛牌融資的,參照《眉山市金融工作局眉山市財政局印發〈關于實施上市倍增計劃推動制造強市的意見〉的通知》(眉市金規〔2022〕1號)文件執行。對當年完成現代企業制度驗收合格的工業企業,一次性補助7萬元。
19.對新獲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試點企業、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單項冠軍產品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四川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按國家級20萬元、省級10萬元,一次性補助企業。
20.對新獲得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示范企業、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定企業,分別給予40萬元、3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獲得省級兩化融合管理貫標體系試點的企業,給予15萬元一次性補助。
21.對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供應鏈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補助。
22.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或者“中國質量獎”的工業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新獲得“天府質量獎”或者“天府名品”的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助。
23.對首次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ISO45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GB/T29490─201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等體系認證的,分別給予企業1萬元一次性補助。
24.對首次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一級、二級、三級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企業8萬元、4萬元、1萬元一次性補助。
25.鼓勵企業開展清潔化生產,對當年審核達到環??冃紸級、B級和C級的制造類企業(含竹木材加工企業),分別給予企業20萬元、10萬元和2萬元一次性補助。
(九)支持企業創新研發。
26.對新創省級及以上產學研聯盟、聯合實驗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產業技術研究院等研發機構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助。同一企業創建多個同一級別的研發機構不重復補助。
27.鼓勵企業研發投入,對企業年度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4%以上的,且企業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5%以上的,根據地方綜合貢獻程度,給予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一次性補助。
28.對獲得發明專利授權,并投入生產應用的,視其地方貢獻大小每件專利給予企業不超過8萬元一次性補助,對企業圍繞同一工業產品獲得多項專利的,視其地方貢獻大小,酌情給予補助。對獲得涉外專利,并投入生產應用的,每件專利給予企業2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企業購買發明專利,并投入生產應用的,該發明專利形成年產值1000萬元以上規模后,每件專利給予企業2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獲得國家專利金獎、優秀獎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獲得省級專利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補助。
29.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首臺套產品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助。
30.對主導或者參與制定并獲批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分別給予主導企業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補助,分別給予參與企業10萬元、8萬元、5 萬元、2萬元一次性補助。
31.對獲得國家級科技進步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獲得省級科技進步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助。
(十)支持企業地方貢獻。
32.對每年生產性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3億元(含)、3億元至5億元(含)、5億元至10億元(含)、10億元至20億元(含)、20億元以上的工業企業,根據地方綜合貢獻程度,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新開業(投產)工業企業完成統計月度審核入規的,一次性補助20萬元;對首次完成統計年度審核入規的工業企業,一次性補助10萬元。
33.對年度貢獻額首次突破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的,分別給予企業10萬元、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物流補助。對同比上年度貢獻額增幅50%以上的企業,按凈增部分地方留存10%給予企業一次性物流補助。本條兩項補助可同時享受。
34.對規模以上生產性工業企業畝均年貢獻額達到15萬元至20萬元(含),給予企業每畝0.2萬元生產性補助;畝均年貢獻額達到20萬元至30萬元(含),給予企業每畝0.5萬元生產性補助;畝均年貢獻額達到30萬元以上,給予企業每畝0.8萬元生產性補助。對醫藥生產型企業畝均年貢獻額達到40萬元及以上的,按照當年年度貢獻額地方留存部分20%,一次性補助企業。
(十一)支持企業投資。
35.工業企業實施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改項目,且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項目(以項目第三方專項審計報告金額),竣工驗收投產后,按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金額1%,一次性補助企業,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36.現有工業企業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在300萬元以上的環保、節能、清潔和安全生產改造項目(以項目第三方專項審計報告金額),竣工驗收后,按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金額5%,一次性補助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7.工業企業建設符合用地、建設規劃審批要求的,竣工驗收投產后,企業用地產權面積容積率達到1.2至1.5(含)的,給予企業按廠房建筑面積超出規劃容積率部分每平方米50元,一次性補助企業;容積率達到1.5以上的,給予企業按廠房建筑面積超出規劃容積率部分每平方米80元,一次性補助企業。
38.對成功盤活工業閑置資產的企業,完成資產合法過戶手續,建成投產后,按成交確認價的3%,一次性補助新入駐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9.對新引進整機或成套設備生產項目,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及以上(以項目第三方專項審計報告金額)如期竣工投產,且建筑業產值留在本地的工業項目,投產次年起3年內,達到四川青神經開區考核規定的,按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金額的2%給予企業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用于支持企業研發、環保和技術創新。
40.對以企招商、中介招商等,對引進縣外資金,建成投產的工業企業,參照《青神縣招商引資項目引薦獎勵辦法(試行)》(青委〔2021〕171號)文件執行。
(十二)支持產業協作配套。
41.對采購無關聯關系的縣內工業企業生產的產品(商砼除外),全年累計采購金額100萬元至300萬元(含)、300萬元至500萬元、500萬元以上的,且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5%以上的,分別給予采購企業2萬元、5萬元、8萬元一次性物流補助。
42.鼓勵企業將自主知識產權,無償授權給縣內無關聯關系企業使用,并形成市場產業化,即被授權企業運用該項技術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的,視授權企業地方綜合貢獻程度,給予授權企業一次性不高于5萬元補助。
五、促進現代服務業蓬勃發展
(十三)扶持項目投資。
43.對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且正常運營的現代服務業企業(不含房地產業),按固定資產投資金額的2%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新引進的文化旅游、現代物流、康養服務、科技服務等新興服務業重大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支持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
44.對規模(限額)以上服務業單位提升改造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上,并經行業主管部門按相關要求驗收合格后,按照實際投資金額的5%給予補助。同一單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十四)扶持升規入統。
45.對當年新入庫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個體工商戶(國家一套表調查單位),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補助;鼓勵入統單位“個轉企”,對成功實現“個轉企”的企業給予每戶10萬元一次性補助。
46.對服務業調查單位,按綜合貢獻大小排位,第一名至第三名按3萬元/戶/年的標準給予補助,第四名至第六名按2萬元/戶/年的標準給予補助,第七名至第十名按1萬元/戶/年的標準給予補助;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速達30%以上的服務業企業、達20%以上的個體工商戶,分別給予1萬元、0.5萬元一次性補助。
(十五)扶持高質量發展。
47.扶持主輔分離。對生產企業設立研發、銷售、物流等服務業企業,并納入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統計的(國家一套表調查單位),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助。
48.扶持企業規模上臺階。對納入規上(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統計(國家一套表調查單位)的,批發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新突破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且年增速達15%以上的,分別獎勵企業1萬元、3萬元、5萬元、8萬元、10萬元、20萬元;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新突破1500萬元、2000萬元、2500萬元的,且年增速達25%以上的,分別獎勵企業1萬元、2萬元、3萬元;零售業、居民服務和修理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新突破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的,且年增速達15%以上的,分別獎勵企業1萬元、3萬元、5萬元、8萬元;餐飲、住宿業單位年主營業務收入新突破400萬元、800萬元、1200萬元、2400萬元的,且年增速達15%以上的,分別獎勵企業1萬元、2萬元、3萬元、4萬元。
49.扶持金融發展。對在本縣新設立支公司的金融機構,且連續運營兩年以上的,其中銀行機構給予一次性150萬元資金補助(50萬元/年,分三年逐年支付);保險機構給予一次性30萬元資金補助。并在政策期限內給予購買或租用辦公用房、營業用房200元/平方米/年用房(不包括附屬和配套用房)補貼,最高限額20萬元。
50.對業務量納入青神區域統計,每年業務量達到150萬件、300萬件、500萬件以上,且增速達20%以上的快遞物流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一次性補助。
51.支持全國大型快遞物流企業與本地企業共建特色產業電商物流園。對年業務總量新突破300萬件、500萬件、1000萬件以上,且增速達30%以上的快遞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一次性補助。
52.對成功申報為國家級AAA、AAAA、AAAAA級的物流企業,分別給予企業10萬元、20萬元、3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獲得四川省現代物流企業四級、三級、二級、一級認定的物流企業,分別給予企業4萬元、6萬元、8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助。
53.扶持行業短板。對促進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通過招引、培育等方式補齊規上服務業行業門類空白,并入規入統的企業,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十六)扶持文化旅游業發展。
54.對新評為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或生態旅游示范區的,分別給予企業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新評為國家AAAAA級、AAAA級、AAA級旅游景區的,分別給予企業5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新評為國家AAA級、AA級旅游廁所的,分別給予企業3萬元、2萬元一次性補助。
55.對新評為國家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酒店的,分別給予企業5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助。
56.對新評為“中國馳名商標”“四川老字號”的,分別給予企業5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新評為省級、市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企業3萬元、1萬元一次性補助。對參選國家級特色旅游商品,獲得金獎、銀獎、銅獎或類似相同級別的,分別給予企業5萬元、3萬元、2萬元一次性補助;對參選省級特色旅游商品,獲得金獎、銀獎、銅獎或類似相同級別的,分別給予企業3萬元、2萬元、1萬元一次性補助。
57.對新評為國家級金鼎級、銀鼎級文化旅游主題飯店的,分別給予企業6萬元、4萬元一次性補助。對新評為天府旅游名品和天府旅游美食的,給予企業5萬元一次性補助。
58.對組織游客到我縣旅游的,根據游客電子行程單、景區門票,由文旅部門核查認定結果,年度組織3000(含)至5000人的,按每人每日20元補助組織方,住宿1晚以上的按每人每日35元補助組織方;年度達到5000人以上的,按每人每日35元補助組織方,住宿1晚以上的按每人每日45元補助組織方,對單個組織方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
59.對新獲得非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基地認證的,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標準,分別給予企業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補助。
60.按照《青神縣旅游民宿基本要求和服務質量規范》,一次性投入50萬元以上,被評定為“青神民宿”,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民宿企業營業額達到100萬元以上和500萬元以上,分別給予2萬元、5萬元獎勵;鼓勵民宿加大設施改造,對民宿擴建、改造提升的,項目總投資達50萬元、100萬元、300萬元以上(含改造、裝修,不含土地投資,需提供實際投入費用正式發票),經竣工驗收并投入營業的,當年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2萬元、5萬元、10萬元。
61.按照國家《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第1號修改單標準,對新評為甲級、乙級、丙級旅游民宿的,分別給予業主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助。
62.對參加民宿評選活動獲得國家級、省級榮譽稱號的,分別給予企業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助。
(十七)扶持其他類別。
63.對首次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ISO45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認證的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企業1萬元一次性補助。
64.對獲得省級以上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的服務業企業,一次性補助5萬元。
65.政府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到縣外市內、市外省內、省外國內、國(境)外參加各類大型會展會節活動的,分別給予企業0.2萬元、0.4萬元、0.6萬元、1萬元補助。
66.按投資、綜合貢獻、就業、創業創新等評選標準,每年評選10戶先進服務業企業,按1萬元/戶給予補助。
67.扶持家政服務業發展。對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核,符合要求的員工制家政服務業企業,一次性補助2萬元。
六、促進電子商務融合發展
(十八)扶持創新創業。
68.新入駐天貓、京東等知名B2C電商平臺銷售青神產品,年網絡銷售額首次達到50萬元以上的網店,一次性補助1萬元。
69.新入駐速賣通、敦煌網等跨境電商平臺銷售青神產品,年網絡銷售額首次達到2萬美元以上的網店,一次性補助1萬元。
70.新注冊主營業務為電子商務,年網絡銷售額首次達到30萬元以上的公司,一次性補助1萬元。
71.電商企業入駐青神創新創業孵化園企業中心,正常運營滿一年,經考核合格的,給予入駐企業60元/平方米/年的租金補助。
(十九)扶持做大做強。
72.對每年網絡銷售額達800萬元、25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2億元限額以上商貿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補助。
73.跨境電商網店年銷售額首次達到10萬美元、50萬美元、100萬美元的,分別給予1萬元、3萬元、5萬元一次性補助。
74.電商企業建立B2C第三方電商交易平臺,正常運營滿一年,入駐商家100個以上,年交易額500萬元以上,一次性補助運營企業10萬元;電商企業建立B2B第三方電商交易平臺,正常運營滿一年,入駐商家200個以上,年交易額5000萬元以上,一次性補助運營企業20萬元。
(二十)扶持品牌培育。
75.電商企業、商會、協會主導制定青神主要網銷產品標準并獲批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省級地方標準、市級或區域性團體標準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補助。
(二十一)扶持創先創優。
76.對新獲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一次性補助。對新創建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基地、孵化器)的,分別給予運營企業10萬元、5萬元、2萬元一次性補助。
77.入選年度“青神縣優秀電商企業”“青神縣優秀電商人才”的,分別給予2萬元、1萬元一次性補助。
(二十二)扶持人才培養。
78.電子商務企業招聘一名電子商務大學本科或培養一名電子商務專業人才(以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和3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為準),按照2000元/人的標準對招聘的電子商務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
79.對以企業(含單位、協會)名義邀請全國知名電商專家、教授來青神開辦電子商務專題講座的單位,經縣電子商務主管部門認定,按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半天最高不超過3000元標準給予企業補助;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2000元標準給予企業補助;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補助;副高級技術職稱以下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8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補助。
七、促進建筑業優質發展
(二十三)扶持提檔升級。
80.對建筑企業,以上年度建筑業產值為基數,當年凈增建筑業產值1億元(不含1億元)以下的,每凈增1000萬元給予企業2萬元補助;凈增建筑業產值1億元至2億元(不含2億元)的,每凈增1000萬元給予企業2.5萬元補助;凈增建筑業產值2億元以上的,每凈增1000萬元給予企業3萬元補助;以上凈增產值分段計算,累計匯總補助。對建筑企業在縣外建設工程的建筑業產值,依法在縣內完清稅收并入統,按照當年地方綜合貢獻額的20%給予補助。對新注冊入統產值1000萬元以上的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晉升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且次年入統產值超過50億元、晉升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且次年入統產值超過30億元、晉升一級資質且次年入統產值超過10億元、晉升二級資質的企業,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100萬元、15萬元一次性補助,因政策調整晉升資質的不享受補貼。建筑企業年入統建筑業產值每10億元獎勵10萬元。
(二十四)扶持建筑專業作業企業發展。
81.對在青神新注冊的建筑專業作業企業,一年內在青神縣貢獻額累計達到3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縣內建筑專業作業企業將市外工程項目回青依法完清稅收,按當年度在青神縣貢獻額的20%給予補助。
(二十五)扶持合作發展。
82.在青神縣內實施的各類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將工程依法發包給青神縣范圍內注冊的有資質的施工企業,按不超過建設單位在該項目建安環節對青神縣貢獻額30%的標準對建設單位予以補助。
83.對承接我縣房地產項目的外地施工總承包企業,凡在我縣范圍內設立獨立核算的子公司并納稅入統的企業,按不超過企業在該項目建安環節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地方留存部分25%的標準對建設單位予以補助。
84.引導來青神的央企、國企、知名企業與本地企業合作,鼓勵組建聯合體參與投標,聯合承建工程;鼓勵來青神的央企、國企、知名企業依法按程序將有關專業、勞務分包給青神縣注冊的建筑企業。凡在青神范圍內納稅入統的,按項目建安環節在青神縣貢獻額的10%補助給牽頭企業。
(二十六)扶持總部落戶。
85.鼓勵縣外建筑企業采取總部遷入、分立資質、新辦企業等多種方式在青神注冊,企業在青神注冊入統當年產值超過1億元的,連續三年分別按不超過其當年在青神貢獻額50%、30%、20%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期間,不同時享受產值凈增補助。
(二十七)鼓勵建筑企業培養人才。
86.對縣內建筑企業在眉培訓自有技術工人和管理人員且取得資格證書的進行補貼,每培訓1名建筑中級工補貼200元、建筑特種作業人員補貼300元、崗位管理人員補貼400元。
八、促進竹產業特色發展
(二十八)扶持竹種植。
87.新栽植甜龍竹、梁山慈竹、巨黃竹、雷竹、楠竹等或按標準改良老竹林,連片100畝(含)以上,按新增竹原料基地標準驗收合格后,按1500元/畝標準分3年給予補助,第一年補助800元/畝,第二年補助400元/畝,第三年補助300元/畝。
(二十九)扶持竹產業加工。
88.扶持產業投資。對新引進固定資產投入500萬元以上,并如期竣工投產的竹產業項目,在項目投產次年起(含次年)的四年內,達到招商引資協議約定的,按當年度地方綜合貢獻額的100%給予一次性補助。
89.扶持產業招商。對引進縣外資金,建成投產的竹產業企 業,引進投資額1000萬元(含)至3000萬元的,給予引資企業或引資自然人10萬元一次性補助;引進投資額3000萬元(含)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議”補助引資企業或引資自然人。
90.扶持企業融資。對新辦竹企業及現有竹產業企業貸款用于新建竹制品生產線及擴大生產,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給予第一年全額貼息,單個竹產業企業每年貼息總額不超過20萬元。
91.扶持產業聚集。對符合產業聚集要求新建加工生產線的竹產業企業,租用廠房正常生產的,第一年、第二年按80元/平方米/年的標準給予廠房租金補助,第三年、第四年按40元/平方米/年的標準給予廠房租金補助;新引進符合產業發展規劃的重大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方式補助。
92.扶持機具購置。對購置竹工機具及其相關配套技術軟件,且正常投入生產使用滿一年的,按購置總額(以正式票據為準)的4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竹產業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三十)扶持竹產業研發及非遺傳承。
93.扶持自主研發。對成立竹工藝設計研發中心、博士工作 站,且正常運營滿一年的,研發成果經主管部門審核認定,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助。
94.扶持發明專利。對當年獲得授權的竹機具及竹制品涉外專利、發明專利,并投入生產應用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助;同一產品獲得多項專利的,按最高級別補助。對購買發明專利,并投入生產應用的,按購買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95.扶持創新設計。竹系列產品獲得德國紅點獎、F獎、美國DEA獎、日本G-Mark獎四大國際工業設計獎的一次性補助15萬元;獲國家級一(金)、二(銀)、三(銅)等獎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補助;獲省級一(金)、二(銀)、三(銅)等獎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一次性補助。
96.扶持非遺傳承。對新建竹編非遺傳習所、竹編創意工作室、竹編技藝展示點,經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分別給予1萬元、0.5萬元、0.3萬元一次性補助;新編撰竹編類書刊,對實現竹編技藝保護傳承,深入發掘青神竹編的文化內涵和技藝特點有重大意義,按照擁有中國標準書號,出版達到1000本及以上,給予書刊作者一次性獎勵2萬元。
(三十一)扶持竹產業人才隊伍。
97.扶持竹藝人才入職培訓。對具備有相應的培訓資質的竹藝培訓機構(企業),開展新入門竹編行業的學員培訓,學員能夠順利結業且入職滿3個月(含)以上,經主管部門審核認定,以新入職學員人數,按照3000元/人的標準給予培訓機構(企業)一次性補助,單個培訓機構(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
98.扶持竹藝人才晉升。竹編技術人才新獲得行業技能職稱或者技能級別晉升,經主管部門審核認定,相關行業部門頒發正式證書,獲評工藝美術師或縣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四川省工藝美術大師或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中國工藝美術大師或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稱號者,分別給予每人一次性0.3萬元、1萬元、3萬元的補助。
(三十二)扶持竹產業營銷。
99.扶持產品銷售。對竹產業企業首次銷售收入達到100萬元以上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補助;對竹產業企業當年新增銷售收入達到100萬元以上的,按當年新增銷售收入的2%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
100.扶持品牌合作。對竹產業企業與世界五百強企業、世界品牌五百強企業、中國五百強企業合作,年訂單總金額達100萬元以上并完成訂單的,一次性補助10萬元。
(三十三)扶持竹旅融合。
101.扶持特色打造。對新建或者改建面積在50平方米(含)以上的竹酒店、竹民宿、竹餐廳、竹建筑或者竹構筑物,經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后,按建筑面積200元/平方米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102.扶持商業業態引進。對新入駐國際竹藝城景區,以竹元素(含竹板材、原竹、竹家具、竹燈、竹工藝品等)用于門店裝飾裝修的商家,并正常營業6個月以上,經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后,按竹元素裝修投資額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企業扶持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三十四)扶持市場拓展。
103.經審核同意在全國省會城市、直轄市、副省級城市重要商業街區以及國家AAAAA級旅游景區、五星級酒店,新開設“統一招牌、統一裝飾風格”的青神竹制品專賣店,且運營滿一年,按10萬元/店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
104.支持本地竹產業經營主體申辦進出口經營權并在地方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備案。經公共服務平臺統計跨境電商業務首次達40筆或金額達20萬元企業,給予一次性2萬元的資金扶持。
105.支持具備進出口經營權的本地竹企業開展跨境電商B2B、B2C進出口業務。每年對上述企業給予經地方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驗證且納入海關統計的交易額5%扶持,單個企業扶持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九、附則
106.同一扶持對象當年同類扶持事項重復的,按“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主管部門負責制定考核細則并牽頭組織考核、認定,經縣委、縣政府批準后執行,縣紀委監委、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等加強抽查監督,凡是發現有弄虛作假騙取補助資金的問題線索,一律移送縣紀委監委、司法機關追責問責。
107.凡當年發生偷稅、逃稅、抗稅、騙稅、欠稅等違反稅法行為的,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傷2人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環境保護違法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因重大質量事故、群體性勞資糾紛等被“一票否決”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發生非法生產、侵權、假冒偽劣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以及未能完成投資合同履約義務的,當年不得享受本政策。
108.由縣級部門對上爭取再分配給企業的資金的50%,在本政策兌現金額中予以扣除。
109.本辦法自2022年6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青神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神縣“扶持跟著項目走”實施辦法的通知》(青府發〔2019〕3號)《青神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青神縣推進竹產業高質量發展建設美麗鄉村竹林風景線扶持辦法的通知》(青府辦發〔2019〕8號)《青神縣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青神縣“扶持跟著項目走”實施辦法〉〈關于青神縣“扶持跟著項目走”實施辦法的補充通知〉的通知》(青府發〔2021〕3號)同時廢止。從2022年1月1日至本辦法生效之日,符合上述規定的按本辦法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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