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和親臨石柱視察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市委五屆十次全會精神,聚焦“全域康養、綠色崛起”發展定位,加快國家創新型縣建設,構建以財政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金融市場為支撐的多元科技投入體系,推動“十四五”期間科技創新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為全縣高質量發展賦能,高品質生活添彩,特制定本政策。
一、加大基礎研究投入
(一)支持參與國家級創新平臺、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爭取國家重點實驗室、重大基礎設施落地我縣,落實聯動支持機制,按規定比例承擔設備購置、科研項目、人才引進等投入經費。在項目選址用地、政府債券分配上積極爭取市級政策傾斜支持。(責任單位:縣經濟信息委、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委、縣衛生健康委、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等)
(二)支持引進培育高端研發機構。支持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團隊、世界500強企業等來石設立科研分支機構或新型研發機構。對新認定的高端研發機構,定期開展績效評價,按市級綜合支持金額的5%給予資金再支持,引導其聯合本地龍頭企業、科研推廣機構開展協同創新,共同實施重大科技計劃任務。對特別重大的高端研發機構,可以實行“一事一議”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縣經濟信息委、縣農業農村委、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等)
二、支持產業技術創新
(三)支持科研推廣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中心等國家科技創新基地,按照不高于國撥經費的5%給予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工程實驗室、創新聯合體、產業技術研究院等研發機構及平臺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資金支持;通過國家級、市級復評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支持。對獲得市級批準建成的農業科技專家大院、科技小院、工作站、科普基地,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資金支持。對新認定或復評的縣級工業企業研發中心、科技推廣機構、科普基地每次給予1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縣經濟信息委、縣農業農村委、縣鄉村振興局、縣衛生健康委、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科協等)
(四)支持科技孵化機構培育。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且正常運行1年以上的,一次性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資金支持。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獲得國家級、市級備案且正常運行1年以上的,一次性分別給予建設單位20萬元、1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縣經濟信息委、縣人力社保局、縣農業農村委、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等)
(五)支持承接市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對牽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計劃項目、市級科技創新重大項目的單位,根據項目進展績效,按所獲上年度市級及以上財政資金額度,分別給予國家級10%、市級5%的配套支持,每個項目資助金額最高分別不超過3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縣經濟信息委、縣農業農村委、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等)
(六)支持縣級重大科技創新。聚焦康養產業培育發展、重點產業行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重大技術、重大工藝、重大產品研發等,實施縣級科技創新重大項目,給予每個項目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支持。項目實行“里程碑式”管理。對特別重大的基礎研究、前沿研究、應用研究項目,可“一事一議”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縣經濟信息委、縣農業農村委、縣文化旅游委等)
(七)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嚴格落實國家政策,將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鼓勵企業每年從銷售收入中提取3%—5%作為研發準備金。對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的規模以上企業,按研發費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比例給予補助。研發費用數據以國家統計局反饋為準。(責任單位:縣經濟信息委、縣稅務局、縣財政局、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等)
(八)支持新產品開發應用。對新認定的市級及以上新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高新技術服務、重大新產品等),每項給予2萬元獎勵。全面落實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應用政策,落實創新產品目錄和首采首訂實施辦法,根據康養產業發展需要建立重大新產品應用開發場景,加快新產品推廣應用。(責任單位:縣經濟信息委、縣委宣傳部、縣發展改革委、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等)
三、扶持大數據智能化發展
(九)支持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創新發展。對進入國家或市級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清單的單位,對在工業軟件、基礎軟件、信息安全軟件等關鍵領域取得核心技術突破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單位,對出口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的單位,符合相關條件的,分別給予不高于市級及以上獎補金額5%的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商務委、縣經濟信息委等)
(十)支持企業智能化改造升級。支持企業圍繞智能制造、綠色制造等重點領域進行智能化改造。對經報備利用數字化、智能化設備或利用數字化、智能化技術對原有生產工藝進行升級并達到或超過行業或國家標準的改造項目,按照不高于設備和軟件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新認定的市級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獲得市級資金補助的,按照不高于市級到位資金的5%給予補助;未獲得市級資金的投資補助類項目,按不高于設備和軟件投資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責任單位:縣經濟信息委、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等)
四、加快農業科技創新
(十一)支持農業科技平臺基地建設。建立完善農業科技平臺基地支持機制,對認定的國家級、市級農業科技園區,分別一次性補助50萬元、20萬元;對獲得市級及以上資金支持的現代山地農業科技創新基地、種質資源庫(圃、場、區)、現代農業產業園、良種選育繁育基地,按照不高于市級及以上到位資金的3%給予資助,同一基地最多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委、縣鄉村振興局、縣經濟信息委等)
(十二)拓展鄉村振興扶持范圍。建立1億元鄉村振興發展基金,將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新企業納入鄉村振興發展基金支持范疇。(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委、縣鄉村振興局、縣財政局、縣金融工作事務中心等)
(十三)支持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對創新主體轉化科技成果獲國家、市級登記的主要農作物新品種和非主要農作物新品種,分別一次性補助5萬元、2萬元。支持科技特派員選派服務,對選聘為縣級科技特派員的,根據服務績效給予經費補助,每人每年不高于1萬元。(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委、縣經濟信息委等)
五、增強科技財政金融支持
(十四)支持培育科技創新企業。積極爭取渝東南科創子基金支持。對首次入庫重慶市科技型企業管理系統的企業給予0.5萬元獎勵,對每年按時更新年報數據的企業給予0.2萬元獎勵。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連續3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縣經濟信息委、縣市場監管局、縣農業農村委、縣商務委、縣衛生健康委等)
(十五)支持發展高成長科技企業。對企業首次獲得市級“隱形冠軍”“技術創新型示范企業”“小巨人”“專精特新”稱號的,一次性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資金支持;首次獲得國家級“隱形冠軍”“技術創新型示范企業”“小巨人”企業稱號的,一次性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縣經濟信息委、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等)
(十六)支持平臺機構提高運營績效。對國家科技創新基地給予市級獎補金額5%的運行績效資金支持。孵化機構每孵化育成1家高新技術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5萬元獎勵;生成、引進關聯企業集群,在石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量達5家及以上或集群企業產值達到10億元以上,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經濟信息委、縣人力社保局、縣農業農村委、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等)
(十七)支持開展科技金融服務。支持縣內科技企業爭取重慶科技創新投資集團公司運營指導和資金支持。適時擴大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基金規模,鼓勵銀行機構加大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發放力度。鼓勵銀行加大信貸產品創新力度,用好“再貸款+”和“科票通”再貼現政策。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科技企業降低擔保費率。支持科技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開展上市掛牌,積極推動成長性較好的科技企業納入重慶市科創板擬上市儲備庫,并給予重點培育。對在科創板成功掛牌的企業,按照市級獎補金額的10%予以獎勵。進一步完善縣級創業種子基金管理制度,建立更加符合科技創新特點的投資決策機制、激勵機制和容錯機制。(責任單位:縣金融工作事務中心、縣財政局、縣經濟信息委、縣農業農村委、縣商務委、縣文化旅游委、縣住房城鄉建委、縣工業園區管委會、黔江銀保監分局石柱監管組、人行豐都支行等)
六、促進區域協同創新
(十八)支持開展跨區域科技交流。對企事業單位舉辦、參加成渝兩地、““一帶一路””及其他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的科技展會、學術交流、科普宣傳等科技活動,并經縣科技主管部門備案、認定的,給予不超過直接費用總額30%的補助,每個單位每年最高不超過5萬元。(責任單位:縣經濟信息委、縣發展改革委、縣農業農村委、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等)
(十九)支持開展跨區域科技協作。對牽頭承擔跨?。ㄗ灾螀^、直轄市)科技創新項目的單位,根據項目進展績效,按所獲上年度?。ㄗ灾螀^、直轄市)以上財政資金額度,給予5%的配套支持,每個項目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縣外科技企業、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在我縣成立的科技企業、科技機構、創新平臺,同本地創新主體平等享受政策支持。(責任單位:縣經濟信息委、縣發展改革委、縣農業農村委、縣衛生健康委、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等)
七、做強科技人才隊伍
(二十)支持引進緊缺實用科技人才。引進科技人才按照有關人才優惠政策執行。對發展急需的頂尖人才及團隊,實行量身定制“一人(團隊)一策”。對引進的科技領軍人才按市場化方式確定薪酬水平。對企業引進的優秀創新團隊,可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確定團隊成員薪酬激勵方案。人才公寓優先保障重點企事業單位重點人才所需。(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縣經濟信息委、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委、縣衛生健康委、縣住房城鄉建委、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國資事務中心等)
八、加大知識產權保護運用
(二十一)支持知識產權保護。聚焦重點產業領域,對實施知識產權預警項目或者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項目的,按照企業(單位)所獲得的市級資助金額的3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予以補助,資助對象所獲得的各級各類資助總額最高不超過其獲得專利權所繳納的官方規定費用的50%。(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經濟信息委等)
(二十二)支持知識產權運用。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市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分別一次性補助5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對首次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的高新技術企業或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一次性補助3萬元。對市場化機構建設運營的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協助爭取市級獎補。對維持5年以上的發明專利,從第6年起每件每年補助0.1萬元。對通過購買、股權投資等方式引進發明專利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每件每年最高補助0.1萬元。(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經濟信息委等)
九、加快科技成果轉化
(二十三)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機構建設。鼓勵建設專業化科技成果轉化機構,根據上年度科技成果轉化效益爭取市級獎補。(責任單位:縣經濟信息委、縣農業農村委等)
(二十四)支持技術合同登記。爭取重慶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支持。對引進縣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我縣成功轉化并完成技術合同登記的,按技術合同實際發生額的2%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責任單位:縣經濟信息委、縣農業農村委、縣國資事務中心等)
十、強化科技創新保障
(二十五)健全創新決策機制。組建由學術界、企業界、科技創新有關團體專家組成的科技咨詢委員會,為科學決策提供支撐。建立跨部門、跨行業協同會商會審機制,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須科技咨詢委員會論證,經縣科技領導小組研究后,報縣政府確定;未經相關程序,一律不得安排資金預算。(責任單位:縣科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十六)建立政策落地機制。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鼓勵科技創新十三條政策》(石柱委辦發〔2016〕93號)同步廢止。2019年、2020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高成長科技企業、企業技術中心獎勵參照本政策執行??h級有關部門要在本政策印發2個月內,梳理新舊政策銜接,切實解決政策落地問題??萍紕撔轮笜艘{入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經濟社會發展業績考核,通過上下聯動,形成政策合力??h級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全面履行科技創新責任,加大科技創新投入力度,優化支出結構。本政策與縣內其他優惠政策內容重復或同類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藏熑螁挝唬嚎h委組織部、縣經濟信息委、縣級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等〕
(二十七)建立常態支持機制??h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建立科技創新常態化支持機制。要強化預算管理,加強資金使用監督。要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管理,利用財政資金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縣級國有企業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由有關部門統籌安排用于科技創新。(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經濟信息委、縣農業農村委、縣國資事務中心等)
(二十八)完善績效評價機制。健全科學的績效評價機制,完善評價指標體系,積極引入國內同行評價、第三方機構和投資者評價、社會公眾評價等,不定期開展科技創新支持政策執行情況評估,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政策實施、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強化創新主體履行科研誠信建設的主體責任,完善內部監督約束機制,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責任單位:縣科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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