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培育和壯大市場主體,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全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市場主體培育的決策部署和省、州、縣關于加大市場主體培育的工作要求,按照“育龍頭、補鏈條、建平臺、保要素、強集群”的思路,聚焦市場主體,實施“六大工程”,補齊短板弱項,推進實體經濟不斷做大做強,促進市場主體量質齊升,加快形成“中小微企業鋪天蓋地、龍頭企業頂天立地”的多元化發展格局,推動全縣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
通過五年努力,力爭實現“一跨越、兩提升、三突破”。
(一)“一跨越”:推動市場主體實現跨越式發展,在2021年的基礎上,市場主體年均增長15%;力爭到2026年市場主體達到4萬家以上,其中企業達到6000家以上。
(二)“兩提升”:一是龍頭企業數量顯著提升。力爭到2026年全縣產值過億元企業達到20家,稅收過千萬元企業達到20家。二是“四上”企業數量顯著提升。力爭到2026年全縣“四上”企業數量達到150家以上。
(三)“三突破”:一是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實現突破。力爭到2026年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突破40億元。二是創新型企業實現突破。力爭到2026年各類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突破5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和上市企業實現“雙破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達到60家以上。三是外貿出口創匯實現突破。力爭到2026年全縣外貿出口創匯總額突破1億美元。
三、工作措施
(一)實施市場主體“育苗”工程
目標任務:力爭到2026年全縣個體工商戶注冊數量達到3.2萬家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達到2000家。(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科技經信局、縣稅務局、縣經管局,各鄉鎮)
實施路徑:深入開展“大眾創新、萬眾創業”活動,鼓勵開設個體工商戶,成立專業合作社;進一步簡化個體工商戶登記流程,降低準入門檻;落實減稅降費措施,降低經營成本,為個體商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管理培訓等服務,培育壯大個體工商戶。
政策措施:
1.簡化登記注冊流程。在線辦理設立、變更登記等業務,材料齊全合法的,當日辦結,營業執照快遞郵寄。
2.支持開辦個體工商戶。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退役士兵等重點群體返鄉創業從事個體經營,按規定享受國家一次性創業補貼和相關減免稅收優惠政策。
3.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所得,依法減征、免征所得稅;對成功申報國家級、省級合作社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
4.鼓勵和支持網絡創業。對網絡商戶從業人員,經工商登記注冊的,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二)實施市場主體“個轉企”工程
目標任務:力爭到2026年全縣新增“個轉企”3000家以上,企業總數達到6000家以上。(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稅務局,各鄉鎮)
實施路徑:圍繞全縣主導產業,按照“政府推動、部門聯動、市場主導、分步推進”的原則,設立“個轉企”綠色通道,做好政策解讀、業務指導等服務,支持企業建立現代化制度,加快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或企業。
政策措施:
1.支持個體升級企業。簡化“個轉企”登記和個體工商戶注銷、清稅手續,引導具備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在不重名和不違反企業名稱登記規定的前提下,轉型升級的企業可延續使用原個體工商戶的字號;對成立一年以上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且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3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000元。
2.支持新辦各類企業。符合國家政策的新辦企業,全面落實相關減免稅收優惠政策;年繳納增值稅在1萬元以上的,按繳納增值稅縣級留存部分20%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3.培養領軍企業家。在中小微企業中發掘培育一批優秀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優先推薦參加省、州組織的企業家培養計劃。
4.完善金融服務體系。支持縣內銀行、金融機構開展“上門問策、辦實事”服務活動,提供差異化金融服務,優先滿足“個轉企”生產經營性貸款需求。
(三)實施“四上”企業培育工程
目標任務:力爭到2026年全縣“四上”企業達到150家以上,其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達到85家、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達到44家、資質等級建筑企業達到15家、規上服務業企業達到8家。(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科技經信局、縣住建局;責任單位:鶴峰經濟開發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統計局,各鄉鎮)
實施路徑:制定“四上”企業培育發展規劃,全面摸底“四上”企業發展現狀,建立“四上”企業培育庫,把具有一定規模、符合產業政策、有發展前景的企業納入培育庫進行重點培育和扶持;實行縣領導包聯服務企業制度,幫助企業協調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促進企業不斷發展壯大。
政策措施:
1.支持企業進入“四上”。對首次納入規模以上的農產品加工企業一次性獎勵15萬元,其他制造業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首次納入的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首次進限的“大個體”給予獎勵3萬元(分兩年兌現,第一年兌現2萬元,第二年兌現1萬元;其間退出聯網直報的,余款不再享受)。對退出后再次納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退出后再次納入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
2.推動企業規范化發展。對財務、統計規范化建設達標的“四上”企業獎勵1萬元/年;對年度考核評定為優秀和合格以上的“四上”企業統計人員,分別獎勵4800元/年、3600元/年;對年度考核評定為優秀和合格以上的“限上大個體”統計人員,分別獎勵3000元/年、2400元/年。
3.鼓勵有效投資。對當年新投產億元以上的產業項目且實際到資達90%以上的,給予項目實施主體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工業項目一次性獎勵10萬元。
4.加強企業用地支持。對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僅指廠房、設備投資)達5000萬元以上的工業招商項目和新建、改擴建工業項目,按土地取得成本確定出讓底價;土地出讓金可分期付款,第一期繳納出讓金不低于成交價款的50%,第二期于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一年內繳清,并按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支付利息。
(四)實施“股上市”企業培育工程
目標任務:力爭到2026年實現股份制企業改造2家,新三板掛牌企業達到2家,上市公司達到1家。(牽頭單位:縣金融辦;責任單位:鶴峰經濟開發區、縣科技經信局、縣稅務局、人行鶴峰縣支行,各鄉鎮)
實施路徑:按照“培育+招引”的思路,深入實施上市后備企業“金種子”“銀種子”計劃,建立掛牌上市后備企業庫,重點圍繞茶葉、生物醫藥等優勢產業,遴選一批科技含量高、資產質量優的“四上”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和兼并重組;積極引進優質上市公司和掛牌上市后備企業落戶本縣,盡早實現上市企業數量“破零”。
政策措施:
1.支持企業股份制改造。對當年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并向湖北證監局辦理輔導備案登記手續登記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四上”企業并購縣內中小企業的,按其并購重組中股權轉讓和資產交易產生稅收縣級留存部分20%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2.支持企業掛牌。對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四板”股份板、科技板成功掛牌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在“新三板”成功掛牌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
3.支持企業上市。對在滬深北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企業,除享受省、州政府獎勵外,縣級對首家上市企業獎勵500萬元,對其后上市企業獎勵300萬元;從“新三板”成功轉板,視同成功上市,按照累計不超過300萬元給予差額獎勵;在境外市場主板實現成功上市的縣域企業(境外上市是指在與中國證監會簽署監管備忘錄的國家和地區上市)或通過買殼、借殼成功上市并將上市公司注冊地遷至本縣的企業,除享受省、州政府獎勵外,一次性獎勵30萬元。
4.支持企業項目申報。全縣各部門在向上申報國家、省、州各類產業發展、結構調整、技術創新、節能環保等專項資金和發展項目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股份制企業、上市后備企業、上市企業。
(五)實施“龍頭企業”培育工程
目標任務:力爭到2026年培育產值過億元企業達到20家、產值過5億元企業達到5家、產值過10億元企業達到5家,稅收過千萬企業達到20家。(牽頭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單位:鶴峰經濟開發區,各鄉鎮)
實施路徑:建立龍頭企業培育庫,深化企業培育工程,圍繞茶葉、生物醫藥、清潔能源、農副產品加工等重要行業,著力扶持規模大、后勁足、科技含量高的重點企業,引導社會資源和產業資源向龍頭企業聚集;支持中小企業圍繞龍頭企業進行配套生產,鼓勵龍頭企業通過兼并、收購、聯合等方式進行強強聯合和上下游一體化經營,加快形成一批資源配置能力強、國際市場占有率高、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打造由核心企業支撐的產業集群,實現傳統產業可持續發展。
政策措施:
1.壯大龍頭企業。對新獲評的國家級、省級龍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萬元;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制造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
2.培育稅源型企業。對首次年繳稅總額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以上的“四上”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對年繳稅增速超過20%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對縣內建筑施工企業在外承接項目后,未以內部授權或者第三方協議書等方式授權集團內其他納稅人(以下稱“第三方”)為發包方提供建筑服務,并由第三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結算工程款項的,按該項目在縣內實際繳納稅額縣級留存部分20%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3.支持工業企業技改擴能。對制造業企業年內實施技術改造設備投資一次性達200萬元以上的,按新購入設備20%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同級其他技改獎補政策不重復享受;對首次報裝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變壓器的制造業企業按每100千伏安5000元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
4.支持企業提檔升級。對新成功創建國家5A級旅游景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國家4A旅游景區(省級旅游度假區)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新成功創建國家五星級飯店、四星級飯店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新成功創建的國家甲級民宿、乙級民宿,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縣內文旅企業在州外投放恩施州旅游廣告(含線上、線下)冠以恩施州整體形象宣傳口號,實際投放金額全年累計達1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投放金額2%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
5.推動企業品牌創建。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獲得長江質量獎、清江質量獎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獲得長江質量獎和清江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獲得省地理標志大會暨品牌培育創新大賽金獎、銀獎、優勝獎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10萬、3萬元;對新獲得SC認證的食品企業一次性獎勵1萬元。
6.支持企業(國家、省級農民專業合作社)參加展銷會。對企業參加的國外和國家級展會、展銷會給予全額展位費補貼,省級展會、展銷會給予50%的展位費補貼;對企業積極參加政府組織的各類展會進行相關補貼,按照州內展會2000元/次、州外省內展會5000元/次、省外展會1萬元/次、國外展會2萬元/次進行補貼,全年參展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
7.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國內市場。對在省會城市開設鶴峰農特產品專賣店的企業,按照“先建后獎”的原則,給予一定的獎補,最高不超過10萬元,由縣農業農村局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出口金額在500萬美元(含)以下的企業,按每出口1美元獎勵人民幣0.04元的標準進行獎勵;出口金額在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含)的企業,按每出口1美元獎勵人民幣0.05元的標準進行獎勵;出口金額在1000萬美元—2000萬美元的企業,按每出口1美元獎勵人民幣0.06元的標準進行獎勵;出口金額在20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按每出口1美元獎勵人民幣0.07元的標準進行獎勵(該項獎勵資金與上級專項獎勵不重復享受,如上級專項獎補低于本獎勵標準,實行差額獎勵)。
8.支持企業利用外資。對注冊地在本縣及有外商投資主體的外資企業,分別按照直接投資(FDI)1美元獎勵0.1元人民幣、再投資1美元獎勵0.08元人民幣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六)實施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
目標任務:力爭到2026年全縣省級“專精特新”企業達到5家以上,實現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破零”;累計新增國家高新技術企業6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業70家以上,新建企業創新平臺和創新服務平臺10家以上,其中省級產業技術研究院1家,省級工程技術中心1家,省級校企共建研發中心2家,省級孵化器1家、州級孵化器2家,國家星創天地1家、省級星創天地2家,省級眾創空間1家。(牽頭單位:縣科技經信局;責任單位:鶴峰經濟開發區,各鄉鎮)
實施路徑:建立隱形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庫,建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創新平臺,按照“儲備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則,堅持梯次培育、動態管理,優先在入庫企業中推薦申報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引導和支持中小微企業走“專精特新”和科技創新融合發展之路。
政策措施:
1.支持創建示范性企業。對成功申報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萬元;對首次成功申報省級“隱形冠軍”示范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對新認定(含復審)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高新技術企業當年產值增速超過10%的,按照增量部分0.1%的標準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兩化”融合示范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3萬元。
2.激勵企業開展研發活動。對新認定為湖北省產業技術研究院、湖北省工程技術中心、湖北省校企共建研發中心、恩施州工程技術中心、恩施州企校共建研發中心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15萬元、1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企業委托高校、科研院所的技術開發項目并進行合同備案登記的,在落實省財政政策的同時,按照企業實際支出研發費用的2.5%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支持企業加強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州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一次性獎勵4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州級眾創空間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州級星創天地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2.5萬元。
4.支持企業發明創造和技術創新。對新獲得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授權的專利第一權利人實行一次性獎勵,國內發明專利5000元/件,國內實用新型專利1000元/件,國內外觀設計專利500元/件,國外發明專利1萬元/件。
5.提升科技型企業發展水平。對完成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規范建立研發經費專賬、完成年度研究與實驗發展(R&D)投入等規范化發展要求的企業一次性補助2000元;對企業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與企業簽訂合同滿3年以上的,連續5年每年分別給予生活津貼2萬元、1萬元。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系統謀劃、推進落實全縣市場主體培育發展的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項目等,密切跟蹤工作進展情況,掌握主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建立季調度機制,通報政策落實情況,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并按照優化營商環境要求,實現各項獎勵措施“免申即享”,形成全縣協同推動市場主體培育工作的良好格局。
(二)強化要素保障。各級各部門要緊緊圍繞創新發展,在財稅、金融、土地、產業、人才、科技創新等方面出臺系統化、集成化支持政策,健全部門幫扶機制,真心實意為企業紓困解難,助力發展。財政部門要統籌設立市場主體培育專項獎勵資金,為市場主體培育工程提供財力支持。各銀行及金融服務機構要嚴格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紓解全省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發〔2021〕27號)要求,增強服務中小微企業的主動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大力拓寬融資渠道,推動降低融資成本,并建立定期走訪服務機制,加大對各類市場主體的融資支持力度。鶴峰經濟開發區等相關部門要優化全縣“一區五園”布局,加快標準廠房建設進度,提升園區承載能力,充分發揮工業園區作為民營經濟聚集區、深化改革排頭兵、工業經濟主戰場的作用。人社、公安、教育等相關部門要積極為民營企業提供人才招聘服務,加強民營企業后備人才培養,幫助解決民營企業中高層管理、技術人才家屬戶口遷入、子女入學等問題。
(三)做好政策宣傳。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和新媒體等,及時準確發布市場主體培育工程相關政策和信息,增加企業對市場主體培育各項政策的知曉度,主動抓好企業自身發展。同時,通過現場推進會、工作交流會等形式,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鞏固和推廣市場主體培育成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四)抓好督導考核??h考評辦要將市場主體培育工作成效納入年終綜合目標責任制考核??h政府督查室要對有關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定期通報。對工作中思想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本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工作目標規劃至2026年12月31日。有關獎補政策試行一年后,進行綜合績效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適時予以修訂。具體解釋工作由縣科技經信局負責,方案各項獎勵(補貼)企業為民營企業,此前發布的相關政策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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